一份17頁10人小組的原文報告,平均一人是1.7頁,
帶賽的我(尤其是學業上而言),就這樣的抽到2.6頁的原文。

2.6頁,真的不長,大概花了我2個禮拜其中的10個小時左右,
將所有的英文都翻成中文。
今天的1.5面花了6個小時在看,最後的部分幾乎是關係子句、of之類的句子,
想也都不想的就翻了下去,我已經念到茫茫然、要升天的地步了。
那種麻木的境界,連查單字的動作都免了,快達到神人合一的境界。

2.6頁的原文,徹底地讓我這大三生活一下子大躍進,變成了研究生。
第一次感覺到英文單字看得懂,句子也懂,翻成中文也勉強通順,
整篇合在一起就只能稱呼這些蝌蚪文字為天書。

不知道應該責怪的是寫書的作者,是英文,還是翻出來卻看不懂中文的我= =?

一通電話將神遊中的我給拉回現實世界來。

-領達,我有一篇翻譯,我用翻譯軟體先翻過了,你幫我看一下通不通好嗎?-
是高中同學烏鴉打來的,正巧今天市我整星期心情最糟糕又最忙碌的星期三。
"可以啊,你寄信到我信箱,我回去再看吧。"
應該拒絕的事情我永遠都說不出口,真是自找罪受。

烏鴉給的中英翻譯極短,大概只有120字左右,但是沒有一句我看得懂的。
"耶,烏鴉,不大順耶。"我微婉地說

-是喔,我也沒看過耶,光那些中文好難翻成英文就不想看了。-

"......................" 這是你的作業,你沒看過,還要我先來看??

如果投票是用throw a vote,我更希望我可以將你throw into the trash can.

我超後悔的,整篇差點讓我重寫一遍。
於是我要下定決心以後絕對不接這種苦差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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